区人民法院:
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陈高峰同志作的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注重提升办案效率和案件执行率,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创新“简案快审”、审执协助保全、网络公告送达和基层综合治理等机制,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创新;积极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依法处置涉法涉诉纠纷,果断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为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指出,虽然区法院上半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仅有的47名员额法官,与上半年区法院积存的5000余件案件相比,人均结案数要求较高,审判工作压力较大。二是破解“老赖”力度仍需加大。对照省市关于“两年内(2016-2017)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案件执结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多部门联合信用惩戒制度还未完全建立。三是司法能力建设仍要强化。法官团队资源配置需进一步优化,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案件审判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做好下一步区法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要始终把法院工作放在浦口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研究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类涉法问题,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有针对性的延伸司法服务,着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围绕浦口发展重点,加大对涉及征地拆迁、金融担保、产权保护、劳动纠纷等突出问题的关注力度,妥善处置诉讼纠纷,全力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二是突出司法为民,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突出司法为民,强化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加快积存案件消化速度,加大新收案件审判力度,提升诉讼效率,提升案件的办结率。要创新工作方法,以物业小区为单位集中审理物业欠费等相关案件。要积极发挥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主动介入基层矛盾纠纷,保障群众诉讼权力。要提升法官调解矛盾的能力,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要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问题。要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协助执行法定职责,形成打击“老赖”的合力。要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对干扰、逃避、抗拒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果断纳入银行、市场监管、房产、工程招投标、出入境管理失信名单,确保“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加大对典型执行案件宣传曝光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诚信守法的执行环境。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完善法官团队机制,建立健全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合理划定审判、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推动资源向审判一线倾斜,提升审判工作效率,有效化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要完善法官培训机制,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构建一支老、中、青专业法官协调搭配的工作梯队。要完善法官激励机制,落实法官职业保障,关爱法官群体,关心法官身心健康,严厉打击威胁、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的行为,维护法官权威。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按照监督法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